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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析:裝修合同中常見的“霸王條款”

裝修看起來容易,但涉及諸多事項,不瞭解“行情”的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很可能遭遇“霸王條款”。專家歸納了裝修合同中常見的“霸王條款”,幫您規避風險。

一、保修期縮水。

有些合同中保修期不明晰或籠統寫成保修一年或兩年。

按照國家規定,住宅室內裝修裝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兩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牆面為五年。對於未明確保修期或保修期縮短的情況,消費者要提出並協商更改。

二、逃避保修責任。

有的裝修公司單方規定,消費者在多少天內未結清工程款,將失去免費保修資格。

按規定,裝修方未在規定時間收到工程款,可通過合法途徑維權,對於單方規定的“不予免費保修”則無法律效力。建議消費者在簽訂合同前就與裝修施工方協商,把相關事項寫明。

三、轉嫁納稅義務。

有的合同規定,如果消費者索要發票,就要承擔稅額。

消費者有權索取發票,而且也提倡以發票作為維權依據。發票產生的稅收是企業應承擔的義務,制定上述合同條款的施工方有故意逃稅的嫌疑。

四、增加額外條款。

有合同規定,施工過程中消費者減少施工項目,需支付該專案減項費,或者規定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擁有使用房屋的權利等條款。

施工中如果消費者要求減少施工專案,應按實際情況(施工方已經付出的勞動)收取減項費,在簽訂合同前就應對這些細則協商。施工中,施工方只有對房屋施工的權力,無房屋使用權。

五、工期規定未明確。

有些不規範合同中,並未明確規定工期,也未注明工期依照什麼方式來計算。

工期由雙方協商,一般為60天。工期的計算方式一般按工作日計算。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改變工期必須經雙方商議,並寫明工期是按工作日還是按日曆天數計算。

六、工期預付款條款不明。

有的合同規定,施工預付款開工前支付一部分,施工進度中途支付第二部分,施工結束驗收後支付餘款。此處施工中途沒有確切定義,若出現爭議消費者較被動。

對於這些合同條款,不僅要按範本簽訂,還應標明施工進度具體指哪個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