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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算命婚姻配對解析

婚姻配對是算命方法中比較常見的一種,一直以來受到人們的廣泛關注,那麼對於周易算命婚姻配對有哪些呢?相信對於這個問題大家也很想知道答案,那麼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算命婚姻屬相配對介紹:

鼠:在算命婚姻屬相配對大全中,屬鼠人,宜配屬龍,猴,牛大吉,心心相印,富貴幸福,萬事易成功,享福終身,其他屬相次之。忌配屬馬,兔,羊次之,不能富家,災害並至,凶煞重重,甚至骨肉分離,不得安寧。

牛:由於屬牛人很穩重並靠得住,你會得到權威人士和領導的信任。哪裡有責任哪裡就有他。但你應該小心謹慎,不要被勝利衝昏頭腦。在婚姻屬相配對大全中,屬牛 人,宜配屬鼠,蛇,雞大吉,天作良緣,家聲大著振,財盛家寧。忌配屬羊,馬,狗次之,吉凶各有甘苦共存,無進取心,內心多憂疑苦慘。

虎:在算命婚姻屬相配對中屬虎人。宜配屬馬,狗,大吉,配屬豬的吉凶各半,同心永結,德高望重,家業終成,富貴榮華,子孫昌盛。忌配屬猴,蛇次之,夫妻相克,或不和,憂愁不斷,無成功之望,有破財之兆,空虛寂寞。

兔:兔年出生的人喜歡和平、安靜的環境,他很含蓄,愛藝術並具有很強的判斷力。他那善始善終的精神會使他成為一個很好的學者。他善於在政治領域和政府部門工作。屬兔人,宜配屬羊,狗,豬,功業成就,安居樂業,專利興家。忌配屬龍,鼠,家庭難有幸福,逆境之象,事業不成,災禍之致,歷盡痛苦。

龍:在婚姻屬相配對大全中,屬龍人。宜配屬鼠,猴,雞大吉,綈結良緣,勤儉發家,日刡昌盛,富貴成功,子孫繼世。忌配屬狗,不能和睦終世,破壞離別,不得心安。

雞:在算命婚姻屬相配對中屬蛇人,宜配屬牛,雞,大吉此中屬相相配為福祿鴛鴦,智勇雙全,功業垂成,足立寶地,名利雙收,一生幸福。忌配屬豬,虎次之,家境雖無大的困苦和失敗,但夫妻離心離德,子息缺少,災厄百端,晚景不詳。

馬:屬馬的人性格憨厚老實,在婚姻屬相配對大全中,屬馬人;宜配屬虎,羊,狗大吉,夫妻相敬,紫氣東來,福樂安詳,家道昌隆。忌配屬鼠,牛人次之,中年運氣尚可,病弱短壽,難望幸福,重生凶兆,一生辛苦,配偶早喪,子女別離。

羊:屬羊的人大多性格溫順,在婚姻屬相配對大全中,屬羊人;宜配屬兔,馬,豬大吉,天賜良緣,家道諧和,大業成而有得望,忌配屬牛,狗,夫妻一生難得幸福,多災多難,一生勞碌,早失配偶或子孫。

猴:在算命婚姻屬相配對中說到屬猴的人大多性情直爽,且特別機靈。屬猴人;宜配屬鼠,蛇,與此中屬相相配,誅聯碧合,一帆風順,富貴成功,子孫興旺。忌配屬虎,豬災害多起,晚景尚可,但恐壽不喲永,疾病困難。

雞:在婚姻屬相配對大全中, 屬雞人;宜配屬牛,龍,蛇,與此中屬相相配,祥開白事,有天賜之福,並有名望,功利榮達,家事亨通。忌配屬狗,金雞玉犬難逃避,合婚雙份不可遷,多災多難。

狗:在婚姻屬相配對大全中, 屬狗人;宜配虎,兔,馬大吉,天作之合,處處成功,福祿永久,家運昌隆。忌配屬龍,雞,牛,災害壘起,錢財散敗,一生艱辛,事與願違。

豬:在算命婚姻屬相配對中屬豬人,宜配屬羊,兔,虎大吉五事其昌,安富尊榮,子孫健壯,積財多福。忌配屬猴,蛇,豬猴不到頭,朝朝日日淚交流,比能共長久,終生難於幸福。

屬相相合的:

鼠加牛;黑鼠黃牛正相合,男女相配無差錯,兒女百年多長久,富貴榮華福祿多。

虎加豬;青虎黑豬上等婚,男女相合好緣姻,財祿豐盈百事順,人口興旺有精神。

龍加雞;黃龍白雞更相投,過門發達好來由,兒女成才子孫壯,福壽長綿永不休。

蛇加猴;紅蛇白猴滿堂紅,合婚相配古來興,大婚相對子孫有,福壽雙全多康寧。

馬加羊;紅馬黃羊兩相隨,這等婚姻最完美,日子富裕久長在,子孫壽祿更奪魁。

兔加狗;青兔黃狗古來有,合婚相配定長久,家門吉慶福壽多,萬母家財足北斗。

古今合婚方法很多。列舉幾種:

(一)生肖屬相合婚法。

此法認為:凡男女出生年的年支相刑、相害、相沖者不宜婚配,相合、相生者宜婚配。如醜戌相刑,醜年生者不宜與戌年生者婚配;子未相害,子年生者不宜與未年生者婚配;子午相沖,子年生者不宜與午年生者婚配;寅亥相生相合,寅年生者宜與亥年生者婚配。(餘者類推)這種方法簡單地從雙方四柱的年支生克沖合刑害關係合婚,忽視二者命局的整體配合,顯然是片面、粗糙而不足取的。

(二)神煞合婚法

此法以唐朝呂才神煞合婚法為代表,以男女雙方原命局的神煞為依據進行合婚。此法在命學界素有爭議。特別是明朝張楠對其痛加批駁曰:“只以男女命浪立數目,配合相成,名曰合婚。妄立天醫、福德為上婚,遊魂、歸魂為中婚,五鬼、絕命為下婚,其謬甚矣。安可只以男女二年命,舍去月與日時,而能論人婚配者乎?若有是理,則天下之議婚者是俱擇上、中二婚者而配之,擇下婚者而舍之,其法甚易而不難,宜乎天下無失夫之婦,喪偶之男矣。夫何後世又有孤霜之患者?份雖出於宿世之所定,亦由於議婚者之不明也。然論婚之禮,人道之端,亦不可不慎也。其理當何如耶?但當看男命,帶比肩、劫財重者,必擇女命帶傷害、食神重者配之。若女命帶傷官食重者,必擇男命帶比肩、劫財重者配之。此合婚之正理,豈可以呂才上中下三婚無根之說,無據之理而設人之婚配也耶?呂才說之謬,不足信明矣。”但批駁歸批駁,直至今天,仍有一些批命者沿用呂才之法,並且在某些方面還有一定程度上的準確性,這說明此法多少有些值得研究的內核。張楠提出的比劫食傷相配之法,雖有一些道理,但也未免過於簡單、粗糙,尚需補充完善。

(三)其他還有雙方年柱或日柱干支相配(宜生合、忌沖克)、夫妻星相配(正財配正官、偏財配七殺)、年命相配(宜納音相生)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