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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陷阱多多 教你辨別合同中的陷阱

協議合同上會有一些漏洞,如果你對合同的一些潛規則不瞭解,自己對合同也不懂,那麼你就可能被套路了。所以簽訂合同是很重要的事情。下面小編會教您一些辨別合同中的陷阱的方式,如果你有需要的話,就趕緊收藏吧!

商品房買賣合同,指的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尚未建成,或是已經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進行銷售,轉移房屋所有權於買受人,由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根據自2001年6月1日起實施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需警惕哪些陷阱?

一.確認開發商身份。購房者應要求開發商提供營業執照原件,查看這些證件是否通過了最新的年檢(需要貼有年檢標記),再查看所經營的範圍中是否有房地產開發、銷售的內容。這些資質若沒有具備,購房者一定不能購買其下所推出的房產。

“陷阱”合同圖

二.辨認廣告和現實的差距。房地產銷售人員都有一張能說會道的嘴,不是將白的說成黑,就是將沒有的說成有。面對這樣的一群人,購房者常常是無力招架,有的甚至立馬就妥協。而開發商更是有頗多的手段,對樓盤的的規劃環境和價位等都進行了極力的包裝。“貪小便宜“其實就是人的天性,如此”便宜“更是讓購房者內心竊喜。但當進入真正的房屋,才發現現實與理想的差距,此時,購房者與開發商之間便陷入到了拉鋸戰中,更有甚者上訴至法院。

三.五證必須俱全。一般,開發商都不會主動出示五證的原件。購房者應提防,開發商藏著掖著“五證“是為什麼?不排除是在回避這些證件所記載的瑕疵。而有的開發商還會以影本來作假,如將某項目一期說成是二期等。

五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是《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四.簽訂認購書要當心。事實上,認購書的簽訂並不是房屋預售或是銷售中必須要走的程式,因此,開發商沒有權利要求購房者簽訂認購書,或是交納認購款。購房者在認購書前要多加盤算,除非是真的看上了此項目的房子,擔心錯過,此時才要簽訂認購書。此外,認購書的效力必須是建立在開發商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本身內容等的基礎上。還有,購房者查看認購書時,要明確應交納的款項究竟是“定金“,還是”定金“,二者存在不同的法律後果,應注意判斷。

以上就是合同陷阱多多,教你辨別合同中的陷阱的相關介紹,裝修合同陷阱多多是眾所周知的事情,想要不把陷阱困住,就只有跳出陷阱,文中的分辨方式可以很好説明你跳出陷阱,要學會哦。如果你還想瞭解更多相關資訊,可以繼續關注一號家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