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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設計:找尋功能中的美感(組圖)

肯尼斯・弗蘭普頓還認為:“與其他形式不同,建築不可救藥地同日常生活混淆在一起。在這方面,它是文化和生活的環境,本身是一種文化表現,因此它無法令人信服地成為一種顯而易見的藝術形式。”因此,在建築形式的創造過程中,我們建築師除了刻意地追求形式外,還應該不斷地追求和發覺功能要素中的所蘊含著的形式美感,充分發揮功能要素自身的形式潛力,尋求功能中的美感。

澳大利亞墨爾本的一所學校

日本建築師磯崎新設計的美國迪士尼集團總部

在功能中追尋美感並不等同於簡單化,而是在滿足功能的前提下用最少的語言表達更多的含義,是另一種意義上的複雜。不是側重造型元素自身的複雜,而是側重通過挖掘功能要素本身的潛力來形成形式的層次感和豐富感。

密斯設計的美國伊利諾斯工學院建築館

當然,在功能中追尋美感也往往會導致一些程式化的偏見,它一方面對設計要素要求嚴格,將設計的元素、色彩、照明、材料等簡化到最少的程度;另一方面要建立起要素之間、要素與環境之間的對話,通過精細的比例和細部來顯示空間的架構和環境的氛圍。雖然色彩和材料都很單一,但色彩效果的形成非常複雜,使用的材料品質好、價格高。其設計思想包涵了一些永恆的美學價值觀,如對材料自身和工藝技術的尊重,以及關注細部的精確和單純的設計項目等。

法國羅恩音樂廳和展覽中心

倫佐・皮亞諾設計的澳大利亞悉尼奧羅拉大廈

文藝復興時代的建築大師阿爾伯蒂對建築的美學原則提出過獨特的見解:“所有建築的美基本上都是從三種東西中產生出來的,即:數目、形狀和各個不同部分的組合”。“建築藝術問題就是要使一定數量的部件連接與統一成為一個整體。這個整體必須有各個部分的力量和精神,這樣整體就和各個部分有機地聯繫起來了,否則各個部分就一定會互相衝突與不一致,同時,由於這樣的不一致,就一定會破壞整體的統一與美”。在經濟快速發展、追求短期利益的今天,這些慧智的言語仍值得我們進行思考。

西班牙建築師高迪設計的巴賽隆納居埃爾公園中的圍牆

裡克・喬建築事物所設計的美國阿桑那州私人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