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我窩

業主裝修親歷潛規則 眼睜睜多掏一倍錢

春節過後便進入了裝修旺季,很多業主將裝修的活兒委託給裝修公司完成,但由於在簽訂合同中很多細節沒有事先注明,致使業主在裝修結束時會追加很多費用。一家家裝監理公司表示,一些家裝公司利用消費者對家裝知識不瞭解的“弱點”,在簽訂合同時大打迷蹤拳,讓消費者一點一點地被迫掏錢。

實際開銷超預算一倍

去年3月份,彭女士購買了一套使用面積為48平方米的新房。去年年末,彭女士終於拿到鑰匙進戶了,新年一過,她就開始忙著進行裝修。由於工作忙,彭女士聯繫了一家裝修公司負責裝修事宜,裝修費用是22000元,彭女士感覺這個價格還算合理。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規定,由裝修公司負責新房裝修的輕工輔料部分,包括水電改造、棚頂造型、地面、牆面貼磚等等。根據裝修公司的預先測量和計算,新房的水電改造費用大約需要2300元,裝修公司預收了2500元。

4天后,水電改造完成。在驗收時,經工人現場進行測量,改造費用竟然為4500元,比預算多出一倍。彭女士不明白多出的錢花在了哪裡,而裝修公司的解釋為新房水電改造的線路比較多,所以會超出預算。雖然彭女士與裝修公司鬧了半紅臉,但畢竟線路已經改造完畢,不可能拆掉,彭女士只能極不情願地多掏出2500元錢。彭女士說,在簽訂合同時,裝修公司先報一個低價格吸引顧客,然後在後期裝修時追加費用,這不就是在欺詐消費者嗎?這中期的裝修剛剛開始,還不知道要再交多少錢呢!

劉女士也遇到了同樣的情況。她告訴記者,當初和裝修公司簽合同時,設計師算的報價是4萬元,可後來施工時工長說這也要添,那也要動,結果多交了1萬多元錢,大大超出了預算。其中,水電改造多出4000多元,處理牆面多收2000多元,貼馬賽克和拼花瓷磚多收1000多元,還有其他的一些費用。劉女士這才意識到,當初裝修合同訂得太模糊,很多事項在合同中未清晰寫明。

釣魚式工程普遍存在

記者在調查中瞭解到,像彭女士和劉女士遇到的這種情況被稱為釣魚式工程。是指在簽訂合同時報價模糊,開工後利用水電改造、牆面找平等不得不做的工程強迫業主增項追加費用。


某裝修公司的合同報價中標明,貼瓷磚每平方米25元,電路改造每米36.18元。當記者詢問“貼馬賽克多少錢?貼拼花地磚多少錢?”時,設計人員表示,這些工藝要比報價高,具體費用要在裝修結束後再另行計算,這些內容在合同中卻沒有寫明,許多消費者也不瞭解。這種情況在裝修行業中已經成為一種普遍存在的“潛規則”。

據瞭解,水電改造一般是裝修中花費最多的增項。裝修公司多採用水電改造預收費用的方式,但實際開支往往比預支超出很多。也就是說,裝修結算時,因為已經產生了這些費用,業主不得不結算。這是造成很多業主抱怨裝修公司價格不透明,與裝修公司產生矛盾的主要原因。

另外,一些例如鋪磚時用的勾縫劑、玻璃膠、扣角,改造水電時用的軟管等小件都要業主另行購買。還有如開關、燈具、馬桶等小物件的安裝都要單獨收費,看似都是小活兒,但積少成多,累積下來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這讓業主感到不平衡:原本全包給裝修公司去做的事情,為何還要另外加收費用?

合同條款儘量細化


一家家裝監理公司的監理告訴記者,消費者對裝修所瞭解的內容與裝修公司相比相差甚遠,家裝公司往往利用消費者對於家裝知識瞭解不夠全面的“弱點”,在一些細節大打迷蹤拳,讓消費者在合同之外不得不被迫頻頻掏錢。監理公司表示,在選擇裝修公司時,消費者儘量先通過朋友和裝修過房子的熟人瞭解裝修的相關內容,並在與裝修公司簽訂合同時從合同條款和服務流程上進行約束,認真閱讀合同條款,對易出現的裝修增項提前向設計師瞭解清楚,並在合同中寫明。另外,消費者也可同裝修公司明確約定,未經消費者認可的增項部分費用由裝修公司承擔,或者採取“預交底”的流程,即簽訂合同前,由設計師、項目經理和消費者三方到現場對施工專案和施工量進行核定,並計入報價中,避免後期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