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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知識 賣房子要注意什麼

賣房子, 首先是要承擔一定的風險的;再來賣房子是要給國家納稅的;然後在交易上還要多次協商並且簽合同等很多事項。 總而言之, 賣房子的處理手續是比較麻煩的。 那麼, 關於賣房子要注意什麼你知道嗎?

賣房子的注意事項有哪些?賣房子要注意什麼?給你推薦幾條首先挑選的注意事項:

一、議價:出售房子時, 若有買方意願出價, 一定會向您殺價。 因為房子的價錢不像一般的商品能夠計算出成本, 價錢高低往往取決於『消費者的認定』與『市場的成交行情』, 所以『些許』預留殺價空間,給買方去發揮。

二、付訂金:

若『雙方』決定房子了,而買方買下房子, 必須先付訂金。 所謂訂金是買方為確保契約覆行, 交付賣方的金錢, 具有契約上的效力。 您收下訂金後, 若買方反悔, 則您有權沒收訂金, 反之若賣方(您)反悔, 則必須加倍退還。

三、簽約:

下訂金之後1星期左右,

買方必須準備:

1、印章

2、身分證

3、訂金收據, 和賣方簽訂房屋買賣契約, 確定買賣成交, 並付簽約款

四、用印:(簽約後7-10天)買方必須先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鑒證明, 做為買房子契約中所用印鑒的法律效力。

並持:

1、戶口名簿影本3份

2、印鑒證明3份

3、印鑒章, 和賣方在所有檔上蓋上雙方印鑒。 同時再付第二次款。 付款後, 賣方就會將印鑒、所有權狀等相關證件拿出來交給買方辦理過戶。

五、完稅 (簽約後30日內)買方必須在簽約後30日內, 向當地的稅捐稽徵處繳 交房屋買賣所需負擔的稅費, 包括:

1、契稅

2、印花稅

在繳交房屋稅費時必須查明賣方是否積欠房屋稅、地價稅, 確定付清所有稅費才能辦理過戶, 並付第三次款。

為了避免賣房子出岔子, 小編特定為您編輯了關於以上一些房產知識。

希望您能賣到一個好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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