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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習俗之掃墓

清明掃墓, 謂之對祖先的“思時之敬”。 其習俗由來已久。 明《帝京景物略》載:“三月清明日, 男女掃墓, 擔提尊榼, 轎馬後掛楮錠, 粲粲然滿道也。 拜者、酹者、哭者、為墓除草添土者, 焚楮錠次, 以紙錢置墳頭。 望中無紙錢, 則孤墳矣。 哭罷, 不歸也, 趨芳樹, 擇園圃, 列坐盡醉。 ”其實, 掃墓在秦以前就有了, 但不一定是在清明之際, 清明掃墓則是秦以後的事。 到唐朝才開始盛行。 《清通禮》雲:“歲, 寒食及霜降節, 拜掃壙塋, 屆期素服詣墓, 具酒饌及芟剪草木之器, 周胝封樹, 剪除荊草, 故稱掃墓。 ”並相傳至今。

清明習俗之掃墓

清明祭掃儀式本應親自到塋地去舉行, 但由於每家經濟條件和其它條件不一樣, 所以祭掃的方式也就有所區別。 “燒包袱”是祭奠祖先的主要形式。 所謂“包袱”, 亦作“包裹”是指孝屬從陽世寄往“陰間”的郵包。 過去, 南紙店有賣所謂“包袱皮”, 即用白紙糊一大口袋。 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用木刻版,

把周圍印上梵文音譯的《往生咒》, 中間印一蓮座牌位, 用來寫上區號亡人的名諱, 如:“已故張府君諱雲山老大人”字樣, 既是郵包又是牌位。 另一種是素包袱皮, 不印任何圖案, 中間只貼一藍簽, 寫上亡人名諱即可。 亦做主牌用。 關於包袱裡的冥錢, 種類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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