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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選購務必注意九大陷阱!

一、商場陷阱:商場為了鋪位出租的局部經濟效益, 招入無工商營業執照、無地板生產許可證的個人、個體戶銷售地板, 無品質、信譽及售後服務保證, 市場充當了假冒偽劣行為的保護傘。
警示消費者:買之前, 要看准是否有工商營業執照和地板生產許可證, 是否具備生產經營地板能力。
二、品質檢驗報告陷阱:用半年以後的品質檢驗報告"證明"自己產品是合格的, 質檢報告不是原件或影本無質檢部門確認的紅印章, 從而欺騙消費者, 銷售不合格產品。
警示消費者:產品品質檢驗報告應是當批次的為標準的,

在遼沈地區因有關部門每年定期檢驗兩次, 行業一般允許半年內的質檢報告視為有效, 但要求出示原件或影本上蓋質檢部門的公章。
三、功能陷阱:誇大產品性能, 大肆宣揚地板可以防水、防蟲、抗菌、防火、綠色環保、健身等等。
四、榮譽陷阱:用虛假榮譽證書掛在店面內, 抬高自己, 如某某推薦中心, 某某國際機構, 某某環保單位頒發的證書、牌匾, 實則許多是自製、花錢買來的。
警示消費者:不僅看證書發頒發單位機構, 更重要的是看產品本身品質。
五、表裡不一陷阱:以國產的冒充進口或港臺生產的, 以普通產品冒充名牌產品, 甚至用劣次品充合格品。
警示消費者:進口的要看進口報關單, 合格產品是有質檢報告的。

六、售後服務設陷阱:如送貨上門, 卻只送到大門口, 進院要收費, 上樓要收樓層費;名為免費保養地板, 實則是在推銷地板蠟、地板油精, 而且價格遠遠高於市面價。
警示消費者:購買時弄清合同具體條規項目, 注意收費與免費範圍。 警示消費者:遇見誇大其辭的宣傳、推銷一定要慎買。
七、合同陷阱:用不規範合同, 確定一些霸王條款, 如解釋權在廠商;還有混淆概念, 偷樑換柱, 如三十日自由退, 不說明退定金還是貨款, 侵犯消費者知情權。
警示消費者:目前行業尚無統一合同, 所以簽合同要注意各項條款, 不要盲目簽字、交款。
八、安裝陷阱:以省些錢為名, 幫你另找組裝工程隊或選購地角線、扣板等, 一旦出現問題, 就互相推託責任,
甚至找不到安裝人員, 讓消費者問題無法解決。
警示消費者:行業要求, 誰的產品誰去安裝, 所以企業都應有自己安裝工程隊, 沒有的不要買。
九、溫馨提示:實木地板、實木複面的多層、強化地板, 表面都有色差, 是屬於自然現象, 不屬產品品質問題。 但購買時可以要求廠商儘量能選擇色澤接近的地板。 安裝地板時, 相似的相連接, 搞好過渡, 或色差大的放在床、櫃下部;實木地板表面遇陽光照射久了會變色, 應在掛上紗簾, 緩解、避免陽光直射;實木地板自然屬性決定室內濕度變化會有漲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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