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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嚴《廣告法》 傢俱行業應注意三大雷區

1995年開始實施的舊版《廣告法》, 在20年後的今天迎來了首次修訂版的實施。 此次發佈的廣告法被稱為史上最嚴《廣告法》, 對各行業的招商、教育培訓、代言人、戶外廣告、住宅廣告等均做出嚴格約束, 對傢俱行業來說有何影響?裝修保障網為您詳細解讀。

傢俱招商禁止再吹牛

新法規定招商廣告需呈現風險資訊, 並不得對未來收益效果作保證, 不得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此舉推動了傢俱企業招商廣告的進化, 意味著那些誇大其詞、承諾穩賺包賠的傢俱招商廣告將成為過去時。 法律層面的規範, 倒逼傢俱企業停下耍嘴皮子, 轉向更為重要的產品賣點塑造、行銷服務能力的打造。

傢俱教育培訓業赫然在列

新《廣告法》裡首次對教育培訓業給出準則, 其中不得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此舉意味著某些傢俱教育培訓機構的忽悠將被禁止, “不得將協力廠商用於廣告傳播”則對傢俱教育培訓機構的硬實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告代言或成重災區

第三十八條規定廣告代言人在廣告中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 應當依據事實, 符合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並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 不得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 對在虛假廣告中作推薦、證明受到行政處罰未滿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不得利用其作為廣告代言人。

傢俱企業在品牌推廣初期特別偏愛廣告代言人, 尤其是川派品牌,

本次新法的規定對企業和明星雙方都做出了約束, 傢俱企業借由明星代言人讓消費者識別品牌, 也逐漸轉向品牌內涵的打造。

戶外廣告、住宅、交通工具廣告

監管更為嚴格

新法不僅對企業廣告行為做出規範, 也提高了對監管部門和廣告發佈者的要求, 新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加強對利用戶外場所、空間、設施等發佈戶外廣告的監督管理, 制定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和安全要求。 同時, 不得在未經當事人同意情況下向住宅、交通工具等發送廣告。

對那些依賴戶外廣告、城市街道廣告、社區廣告的傢俱品牌而言, 廣告物料的監管會更加嚴格, 鋪天蓋地的傢俱促銷廣告或將退出歷史舞臺。

特別是對管道分佈在縣級市、廣告推廣不規範的傢俱品牌影響至深。

結語|以自律為起點塑造傢俱品牌

對傢俱業而言, 如今的傢俱廣告依然是為了奪人眼球為主, 在終端和展會都能表現出躁動不安、同質化的現象。 而這次新《廣告法》的實施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規律, 社會意識形態會讓健康可持續的價值觀成為主旋律。 新法發佈不久, 雖然行業裡各種調侃的聲音四起, 但這只是過渡階段的短暫行為。

此次政府以法律強制規範廣告內容、行為給包括傢俱行業在內的各行業都敲響了警鐘, 而這還將滲透到媒體、廣告公司、監管部門等廣告產業鏈條的每個節點。

自律才是正道, 最終只有擁有獨特差異化價值主張的品牌,

踏踏實實地與市場互動, 才能成為真正沉澱下來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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