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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防護劑的選用原則及注意事項

防護劑的選擇原則:對於選擇什麼樣的防護劑, 應堅持四個具體的原則:即具體的石材、具體的安裝方法、具體要防止的污染源、選擇具體的防護劑。

(1)具體的石材:首先要確認石材種類, 考察其顏色(深、淺、黑、白等)、外表(光面、毛面)和石材本身的質地(大理石或花崗石)、含鐵量、含猛量、含硫量、和其他雜誌的高低等特性;

(2)具體的安裝方法:應按幹掛, 濕鋪等具體的情況區分;

(3)具體要防止的污染源:可按防止水泥漿的返滲, 防止使用中的酸雨侵蝕, 防止日常的水性污染或防止油污等方面因素考慮;

(4)選擇具體的防護劑:根據以上三個方面因素的考慮, 確定具體的防護劑, 選擇水性、溶劑型、飾面型、地面型、特殊型防護劑。

具體選用方法可簡單歸納如下:

① 光面石材(特別是光面大理石)應儘量選用能增加石材光澤度的防護劑。

裝飾效果要求加深石材顏色的使用場合應選用增豔型防護劑。

③ 要保持石材原有外觀的場合應選用原色型防護劑。

④ 採用濕貼安裝時, 石材底面應選用不影響石材與水泥砂漿粘結牢度的防護劑。

⑤ 考慮環保要求(特別是在密閉空間施工時), 應儘量選用水性防護劑或不含有機溶劑的防護劑。

⑥ 經常接觸到油污的地方, 應選用滲透防油型或密封型防護劑。

⑦ 機械強度較低的疏鬆石材,

應選用增強型防護劑。

⑧ 防護劑的最佳施工溫度是5-35℃。 環境氣溫太低時, 水劑型防護劑可能因結冰而無法施工, 這時就應選用油性或溶劑型防護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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