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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擔保怎麼做 辦理擔保時需要注意的事

在有需要抵押貸款的時候, 貸款機構往往會要求貸款申請者提供一定的資產做擔保, 名下有房子的人就可以拿房產證去做擔保, 讓自己能順利申請到貸款,解決遇到的經濟壓力問題。 那麼, 房產證擔保怎麼做?


房產證擔保怎麼做
抵押人與債權人簽訂《抵押合同》, 辦理強制執行公證及抵押登記, 債務人到期不履行, 則債權人向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 然後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以抵押物折價、拍賣、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注意, 此種方式作為目前採用最多的一種方式, 合法、有效, 而且能夠在最大限度範圍內保護債權人的債權。 但是在實際申請強制執行的過程中也可能會遇到擔保人提出異議的情形。
當然房產抵押的前提是取得房產證, 在建工程抵押的, 各地區操作不一致, 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對於沒有取得房產證的情況下,

可以先簽訂抵押合同, 並在合同中約定, 待抵押物具備辦理抵押登記條件時, 再辦理登記, 但是這種操作因為中間
辦理擔保時需要注意的事
(一)擔保人同意為委託人向貸款人開具相關保函或者同意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
(二)反擔保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 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 委託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一項或多項反擔保方式:
1、經擔保人認可的第三人, 正式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 或者與擔保人簽訂反擔保保證合同。
2、委託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質押給擔保人,
以作為其償付債務的反擔保方式。 委託人必須在本擔保協議書簽訂之同時與擔保人簽訂“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 且委託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
3、第三人(在委託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質押給擔保人, 以作為委託人償付債務的反擔保方式。 第三人必須在本擔保協議書簽訂之同時與擔保人簽訂“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 且第三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
4、委託人向擔保人支付人民幣元, 以作為其償付債務的履約保證金, 該保證金在委託人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協議書項下的擔保費用後返還給委託人。
若委託人未依約按時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協議書項下的擔保費用, 則擔保人有權扣收該保證金以充抵上述款項。 該保證金所生孳息歸擔保人所有。
房產證擔保怎麼做?有房產證在借貸的時候是能夠更加順利和簡單些, 但提醒大家要是貸款者沒有按時償還債務, 對方就有權處理你的房產, 你在利用房產擔保之前可得要仔細的去想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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