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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豬酒店規則調整:賣家違規收費一次扣三分

5月17日消息, 億邦動力獲悉, 為保障消費者的購買和入住體驗, 淘寶擬修訂酒店商家管理規則, 并升級消費者保障規則, 此次調整將于2019年5月24日正式生效。

據悉, 此次調整在《飛豬旅行集市管理規范》中規定了酒店類目商品的訂單生效判定標準:“酒店客棧”類目商品, 賣家確認即為訂單生效;

除“酒店客棧”類目外的預約商品, 預約成功即為訂單生效;除“酒店客棧”類目外的非預約商品, 支付成功即為訂單生效。

公告顯示, 由買家反饋的需要修正姓名、更改入住人或入住日期以及取消已生效酒店商品訂單的,

且酒店口頭或書面承諾允許, 賣家須為買家修正;

若酒店不收取費用, 則賣家不得收取任何費用;若酒店需收取費用, 則賣家只能向買家收取與酒店相同的費用, 不得收取額外費用。

并且, 賣家違反前述規定時, 視為一般違規行為, 每發生一次扣三分, 并向買家退回多收的費用。

同時, 此次調整在《酒店行為規范的規則與實施細則》新增了針對“姓名修正”的場景解釋, 包括但不限于:入住人英文名信息前后鼻音拼寫錯誤;

入住人中文名信息錯用同音字, 或姓和名寫反;其他經酒店認定為修正姓名等情形。

“酒店書面承諾”則需包括提供本次服務是否收費、需收費時的明確收費標準、承諾人署名及公章的等信息。

另外, 《飛豬旅行集市酒店商品服務保障標準》中對實價有房保障中賣家處理“酒店客棧”、“酒店客棧套餐”類目商品訂單的相關條款進行了變更:

首先, 買家已付款/預訂且訂單狀態為賣家處理中的預付、面付、信用住訂單, 賣家不得加價;

其次, 賣家已發貨或已確認的預付、面付、信用住訂單, 應確保訂單可查、消費者入住有房, 且不得加價;

其中信用住非擔保訂單、面付非擔保訂單和僅限可隨時更改訂單的預付訂單存在晚到店時間約定的, 若買家不能及時到店, 視作放棄實價有房保障;

已預約成功的預約商品訂單, 應確保訂單可查、消費者入住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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