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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屋買賣合同,這些內容別漏了!

比起市場上普通商品房而言, 安置房的價格要相對便宜, 這也讓很多人趨之若鶩。 但是安置房的特殊性, 在進行買賣的時候要比普通商品房要注意較多問題, 那麼安置房屋買賣合同中需要包括哪些內容?有什麼不能遺漏的?


一、買賣雙方

包括安置房產權人和買方, 如果有多名產權人的要將所有人的身份證都列出。
二、安置房基本情況 
安置房的位址、面積、結構、用途等詳細情況。
三、房屋內部設施設備 
詳細列出安置房內的所有設備設施。
四、確認責任 
安置房不存在任何產權問題, 是允許進行買賣的, 如果有出現糾紛, 確定賣方責任。
五、交易價格 
交易價格要以大小寫兩種方式標出。
六、付款時間與辦法 
確認付款方式和時間, 是現金還是其他方式, 是一次性付清還是多次付清, 每次付款時間是什麼時候, 這些都是要在合同中標清楚。
七、房屋交付 
房子交付時間,
包括相關的所有手續、餘款、拆遷補償款等與買賣房子有關的檔和票據交付給買方。
八、戶口遷出 
確定房屋中的戶口在哪個時間全部遷出。
九、逾期交付或戶口遷出的違約責任 
在規定的情況下, 可以逾期交付的最大時限, 超過了就按天數以已經支付的房款的百分比算違約金, 繼續超過違約時間, 可終止合同, 終止合同應該怎麼解決也需要詳細約定好。 由於賣方隱瞞房屋情況影響到買方的, 損失由賣方負責。
十、產權登記的約定 
約定好安置房如果在以後使用中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 土地證等其它手續的, 雙方應該擔負的責任和角色。
十一、其他 
包括雙方違約責任條款, 約定的其他事項、合同雙方主體、合同生效日期、解決爭議方法等。

安置房的特殊性決定了安置房屋買賣合同的重要, 比起普通房子買賣, 很多問題要更加注意, 產權、房子紛爭、付款都要在合同中說清楚, 一旦出現爭吵就有依據可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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