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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家裝合同 讓您不再啞巴吃黃連

一、故意漏項, 新增造價自行承擔
市民錢先生家中裝修, 施工方原先表示工程造價預算在10萬元左右, 但結算時卻拿出一份16萬元的清單, 理由是應錢先生的要求, 裝修材料用的全是好的, 所以比預算超支了, 錢先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所以在家裝合同修訂中, 特別增加了“施工方應嚴格按設計圖紙做好工程預算, 不得故意漏項”的規定, 施工方在工程預算報價中故意漏項, 所增加的工程造價自行承擔。 但如果以書面形式告知了業主, 則不屬於故意漏項。

二、施工期間水電費“定死”
去年市民吳小姐給自己的婚房搞裝修,

兩個月裝修結束後, 吳小姐去交電費, 竟然要500多塊錢。 吳小姐這才想起來, 每次去施工現場, 都看到裝修工人把家裡能開的燈全部開著, 連浴室的浴霸也開著, 還聽鄰居說, 家裡的燈經常徹夜不息。 吳小姐真後悔訂合同時沒說清這一點。
新修訂的家裝合同就把裝修期間的水電費總量“定死”了, 並且把水錶和電錶的起始度數清清楚楚地寫進合同, 超過的部分由施工方支付。

三、兩次維修仍有問題要更換
家裝沒多久, 家裡的自來水管就出現滲漏, 施工方卻甩手不管了。 家裝合同示範文本中約定了工程項目的保修期, 木地板、水電氣管線等保修期由雙方約定, 合同中也標明了最低保修年限給業主參考。


如果水管有問題, 但施工方遲遲不來修理怎麼辦?合同寫明, 保修期內, 施工方應在接到保修通知之後規定時間內派人維修, 否則, 業主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維修, 產生的費用由施工方承擔。 同樣的問題兩次維修仍不能達到品質標準的, 施工方應當負責更換, 不能更換的, 應賠償損失。

四、污染超標, 施工方得掏錢
裝修導致的室內污染越來越不容忽視, 為此家裝合同特別規定, 在工程完工後, 雙方可委託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 並明確檢測氡、游離甲醛、苯、氨、TVOC等五種常見的污染物。 如果檢測結果符合標準, 檢測費由業主承擔。 檢測不合格的, 檢測費和治理費都由施工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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