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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裝修施工驗收程式 不再盲目的7大點睛

由於夏季經常出現溫度過高、過於乾燥或者雨水過多、過於潮濕的極端天氣現象。 因此一向不被認為是家裝的好季節。 其實,夏季施工只要注意一些重要事項,也能避免發生品質問題。 在此, 生活家小編特別為您搜羅了適合夏季施工的裝修資訊, 希望能夠幫助您在這個夏天裡裝出滿意的愛家!

一、裝修施工結束後, 由裝修人和裝修企業負責人共同向管理處提出驗收申請。

二、管理處在當日內組織驗收人員(機電維修組主管及技術人員、公共事務組主管及管理員)對裝修進行現場驗收。 裝修如無違章情況,

按以下程式辦理:如發現有違章情況, 按違章處理辦法辦理。

三、竣工驗收合格的, 由管理處的公共事務組主管在《裝修申請表》內"完工驗收"欄目簽署"初驗合格", 並簽署姓名及日期。

四、管理處的保安組收回施工證, 如有丟失, 裝修企業應給予一定賠償。

五、裝修企業當日清場離開。

六、裝修驗收合格並使用一個月後, 管理處的公共事務組應對裝修施工組織複驗, 複驗沒有問題, 由公共事務組主管在《裝修申請表》內注明"複驗合格"後, 送管理處主任審批, 由財務部退還裝修人及裝修企業的裝修押金。

七、裝修施工驗收時, 裝修人有違章裝修行為的, 公共事務組主管應視情況按規定作出估價, 列清扣款數額, 經管理處主任同意後,

將扣除清單一份交裝修人, 一份交財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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