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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牆腳手架搭設規範大全詳解

對於腳手架, 大家早已屢見不鮮, 在建築工地經常會用到。 可是如果腳手架搭得不好, 就會影響工人的生命安全。 那麼對於外牆腳手架搭設規範大家知道多少呢?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外牆腳手架搭設規範大全詳解。

外牆腳手架搭設規範大全詳解

一、施工方案

1、腳手架搭設之前, 應根據工種的特點和施工工藝確定搭設方案, 內容應包括:基礎處理、搭設要求、杆件間距及連牆杆設置位置、連接方法, 並繪製施工詳圖及大樣圖。

2、腳手架的搭設高度超過規範規定的要進行計算。

(1)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搭設尺寸符合下表時, 相應杆件可不再進行設計計算。 但連牆件及立杆地基承載力等仍應根據實際荷載進行設計計算並繪製施工圖。

(2)當搭設高度在25-50m時, 應對腳手架整體穩定性從構造上進行加強。 如縱向剪刀撐必須連續設置, 增加橫向剪刀撐, 連牆杆的強度相應提高,

間距縮小, 以及在多風地區對搭設高度超過40m的腳手架, 考慮風渦流的上翻力, 應在設置水準連牆件的同時, 還應有抗上升翻流作用的連牆措施等, 以確保腳手架的使用安全。

(3)當搭設高度超過50m時, 可採用雙立杆加強或採用分段卸荷, 沿腳手架全高分段將腳手架與梁板結構用鋼絲繩吊拉, 將腳手架的部分荷載傳給建築物承擔;或採用分段搭設, 將各段腳手架載傳給由建築物伸出的懸挑梁、架承擔, 並經設計計算。

(4)對腳手架進行的設計計算必須符合腳手架規範的有關規定, 並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

3、腳手架的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場搭設的腳手架類型相符, 當現場固故改變腳手架類型時, 必須重新修改腳手架方案並經審批後,

方可施工。

二、立杆基

1、腳手架立杆基礎應符合方案要求。

(1)搭設高度在25m以下時, 可素夯實找平, 上面鋪125px厚木板, 長度為2m時垂直於牆面放置;長度大於3m時平行於牆面放置。

(2)搭設高度25-50m時, 應根據現場地耐力情況設計基礎作法或採用回填土分層夯實達到要求時, 可用枕木支墊, 或在地基上加鋪500px厚道碴, 其上鋪設混凝土板, 再仰鋪12-16號槽鋼。

(3)搭設高度超過50m時, 應進行計算並根據地耐力設計基礎作法, 或於地面下1m深處採用灰土地基, 或澆注50m厚混凝土基礎, 其上採用枕支墊。

2、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底座有可鍛鑄鐵製造與焊接底座兩種, 搭設時應將木墊板鋪平, 放好底座, 再將立杆放入底座內, 不準將立杆直接置於木板上,

否則將改變墊板受力狀態。 底座下設置墊板有利於荷載傳遞, 試驗表明:標準底座下加設木墊板(板厚125px,板長≥5000px),可將地基土的承載能力提高5倍以上。 當木板長度大於2跨時, 將有助於克服兩立杆間的不均勻沉陷。

3、當立杆不埋設時, 離地面500px處, 設置縱向及橫向掃地杆。 設置掃地杆的做法與大橫杆相同, 其作用以固定立杆底部, 約束立杆水準位侈及沉陷, 從試驗中看, 不設置掃地杆的腳手架承載能力也有下降。

4、木腳手架立杆埋設時, 可不設置掃地杆。 埋設深度30-1250px, 坑底應夯實墊碎磚, 坑內回填土應分層夯實。

5、腳手架基礎地勢較低時, 應考慮周圍沒有排水措施, 木腳手架立杆埋設回填土後應留有土墩高出地面,

防止下部積水。

三、架體與建築結構拉結

1、腳手架高度在7m以下時, 可採用設置拋撐方法以保持腳手架的穩定, 當搭設高度超過7m不便設置拋撐時, 應與建築物進行連接。

(1)腳手架與建築物連接不但可以防止因風荷載而發生的向內或向外傾翻事故, 同時可以作為架體的中間約束, 減小立杆的計算長度, 提高承載能力, 保證腳手架的整體穩定性。

(2)連牆杆的間距, 一般應按表中規定距離設置。 當腳手架搭設高度較高需要縮小連牆杆間距時, 減少垂直間距比縮小水準間距更為有效, 從腳手架荷載載試驗中看, 連牆杆按二步三跨設置比三步二跨設置時, 承載能力提高7%。

(3)連牆杆應靠近節點並從底層第一步大橫杆處開始設置。

(4)連牆杆宜靠近主節點設置,距主節點不應大於300mm。

2、連牆杆必須與建築結構部位連接,以確保承載能力。

(1)連牆杆位置應在施工方案中確定,並繪製作法詳圖,不得在作業中隨意設置。嚴禁在腳手架使用期間拆除連牆杆。

(2)連牆杆與建築物連接作法可作成柔性連接或剛性連接。柔性連接可在牆體內預埋φ8鋼筋環,用雙股8號(φ4)鉛絲與架體拉接的同時增加支頂措施,限制腳手架裡外兩側變形。當腳手架搭設高度超過24m時,不准採用柔性連接。

(3)在搭設腳手架時,連牆杆應與其他杆件同步搭設;在拆除腳手架時,應在其他杆件拆到連牆杆高度時,最後拆除連牆杆。最後一道連牆杆拆除前,應先設置拋撐後,再拆連牆杆,以確保腳手架拆除過程中的穩定性。

四、杆件間距與剪刀撐

1、立杆、大橫杆、小橫杆等杆件間距應符合規範規定和施工方案要求。當遇門口等處需加大間距時,應按規範規定進行加固。

2、立杆是腳手架主要受力杆件,間距應均勻設置,不能加大間距,否則降低立杆承載能力;大橫杆步距的變化也直接影響腳手架承載能力,當步距由1.2m增加到1.8m時,臨界荷載下降27%。

3、剪刀撐是防止腳手架縱向變形的重要措施,合理設置剪刀撐還可以增強腳手架的整體剛度,提高腳手架承載能力12%以上。

(1)每組剪刀撐跨越立杆根數5~7根(>6m),斜杆與地面夾角在45°~60°之間。

(2)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均必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組剪刀撐,由底部至頂部隨腳手架的搭設連續設置;中間部分可間距不大於15m。

(3)高度在25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在外側立面必須沿長度和高度連續設置。

(4)剪刀撐斜杆應與立杆和伸出的小橫杆進行連接,底部斜杆的下端應置於墊板上。

(5)剪刀撐斜杆的接長,均採用搭接,搭接長度不小於0.5m,設置2個旋扣件。

4、橫向剪刀撐。腳手架搭設高度超過24m時,為增強腳手架橫向平面的剛度,可在腳手架拐角處及中間沿縱向每隔6跨,在橫向平面內加設斜杆,使之成為“之”字形或“十”字形。遇操作層時可臨時拆除,轉入其他層時應及時補設。

五、腳手板與防護欄杆

1、腳手板是施工人員的作業平臺,必須按照腳手架的寬度滿鋪,板與板之間緊靠。採用對接時,接頭處下設兩根小橫杆;採用搭接時,接槎應順重車方向;竹笆腳手板應按主竹筋垂直於大橫杆方向鋪設,且採用對接平鋪,四角應用φ1.2mm鍍鋅鋼絲固定在大橫杆上。

2、腳手板可採用竹、木、鋼腳手板,其材質應符合規範要求。竹腳手板應採用由毛竹或楠竹製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竹板必須是空釘牢固,無殘缺竹片的;木腳手板應是125px厚,非脆性木材(如樺木等)無腐朽、劈裂板;鋼腳手板用2mm厚板材衝壓製成,如有銹蝕、裂紋者不能使用。

3、凡腳手板伸出小橫杆以外大於500px的稱為探頭板。由於目前鋪鳳腳手板大多不與腳手架綁紮牢固,若遇探頭板有可能造成墜落事故,為此必須嚴禁探頭板出現。當操作層不需沿腳手架長度滿鋪腳手板時,可在端部採用護欄及立網將作業面限定,把探頭板封閉在作業面以外。

4、腳手困的外側應按規定設置密目安全網,安全網設置在外排立杆的裡面。密目網必須用合首要求的繫繩將網周邊每隔1125px(每個環扣間隔)系牢在腳手管上。

5、遇作業層時,還要在腳手架外側大橫杆與腳手板之間,按臨邊防護的要求設置防護攔杆和擋腳板,防止作業人員墜落和腳手板上物料滾落。

六、交底與驗收

1、腳手架搭設前,施工負責人應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結合施工現場作業條件和隊伍情況,做詳細的交底,並有專人指揮。

2、腳手架搭設完畢,應由施工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按照施工方案和規範分段進行逐項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後,方可投入使用。

3、檢驗標準:(應按照相應規範要求進行)

(1)鋼管立杆縱距偏差為±50mm。

(2)鋼管立杆垂直度偏差不大於1/100H,且不大於250px(H為總高度)。

(3)扣件緊固力矩為:40-50N.m,不大於65N.m。抽查安裝數量5%,扣件不合格數量不多於抽查數量的10%。

(4)扣件緊固程式直接影響腳手架的承載能力。試驗表明當扣件螺栓扭力矩為30N.m時,比40N.m時的腳手架承載能力下降20%。

4、對腳手架檢查驗收按規範規定進行,凡不符合規定的應立即進行整改,對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應按實測資料進行記錄,並由檢測人員簽字。

七、小橫杆設置

1、規範規定應該在立杆與大橫杆的交點處設置小橫杆,小橫杆應緊靠立杆用扣件與大橫杆扣牢。設置小橫杆的作用有三:一是承受腳手板傳來的荷載;二是增強腳手架橫向平面的剛度;三是約束雙排腳手架裡外兩排立杆的側向變形,與大橫杆組成一個剛性平面,縮小立杆的長細比,提高立杆的承載能力。當遇作業層時,應在兩立杆中間再增加一道小橫杆,以縮小腳手板的跨度,當作業層轉入其他層時,中間處小橫杆可以隨腳手板一同折除,但交點處小橫杆不應拆除。

2、雙排腳手架搭設的小橫杆,必須在小橫杆的兩端與裡外排大橫杆扣牢,否則雙排腳手架將變成兩片腳手架,不能共同工作,失去腳手架的整體性;當使用竹笆腳手板時,雙排腳手架的小橫杆兩端應固定在立杆上,大橫杆擱置在小橫杆上固定,大橫杆間距≤1000px 。

3、單排腳手架小橫杆的設置位置,與雙排腳手架相同。不能用於半磚牆、450px牆、輕質牆、土坯牆等穩定性差的牆體。小橫杆在牆上的擱置長度不應小於450px,小橫杆人牆過小一是影響支點強度,另外單排腳手架產生變形時,小橫杆容易撥出。

八、杆件搭接

1、木腳手架的立杆及大橫杆的接長應採用搭接方法,搭接長度不小於1.5m並應大於步距和跨距,防止受力後產生轉動。

2、鋼管腳手架的立杆及大橫杆的接長應採用對接方法。立杆若採用搭接,當受力時,因扣件的銷軸受剪,降低承載能力,試驗表明:對接扣件的承載能力比搭接大2倍以上;大橫杆採用對接可使小橫杆在同一水平面上,利於腳手架搭設;剪力撐由於受拉(壓),所以接長時應採用搭接,搭接長度不小於1250px,接頭處設置扣件不小於兩個。考慮腳手架的各杆件接頭處傳力性能差,所以接頭應交錯排列不得設置在一個平面內。

九、架體內封閉

1、腳手架鋪設腳手板一般應至少兩層,上層為作業層下層為防護層,當作業層腳手板發生問題而落人物時,下層有一層起防護作用。當作業層的腳手板下無防護層時,應儘量靠近作業層處掛一層平網作防護層,平網不應離作業層過遠,應防止墜落時平網與作業層之間小橫杆的傷害。

2、當作業層腳手板與建築物之間縫隙(≥375px)已構成落物、落人危險時,也應採取防護措施,不使落物對作業層以下發生傷害。

十、腳手架材質

1、木腳手架應採用質輕堅韌的剝皮杉杆或落葉松,不得使用質脆、腐朽及有枯節木材。立杆梢徑不小於175px,橫杆梢徑不小於200px。

2、鋼管材質一般應使用Q235(3號鋼)鋼材,外徑48mm(51mm)、壁厚3.5mm的焊接鋼管,小橫杆長度2.1~2.3m為宜,立杆、大橫杆的長度4~4.5m為宜(不超過6.5m),其重量控制在每根25Kg以內,便於操作。銹蝕、變形超過規定的禁止使用。

扣件由可鍛鑄鐵製成,當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為40~50N.m時,扣件本身所具有的抗滑、抗旋轉和抗拔能力均能滿足實際使用要求。

3、關於取消竹腳手架。

這次制訂檢查標準時取消了竹腳手架,因為原國家規程規定,作為腳手架的材質必須為4年生長期竹杆梢經不小於187.5px的竹材,而目前各地搭設腳手架的材質遠遠達不到這一要求,直接影響了腳手架的承載能力。另外,一些地區對竹腳手架的搭設高度也未進行嚴格控制(H≤2.5m),使搭設後的腳手架彎曲變形沒有安全保障。

4、腳手架搭設必須選用同一種材質,當不同材質混搭時,節點的傳力不合理,判定不合格腳手架,檢查表不得分。

十一、通道

1、各類人員上下腳手架必須在專門設置的人行通道(斜道)行走,不准攀爬腳手架,通道可附著在腳手架設置,也可靠近建築物獨立設置。

2、通道(斜道)構造要求:

(1)人行通道寬度不小於1m,坡度宜用1:3;運料斜道寬度不小於1.5m,坡度1:6。

(2)拐彎處應設平臺,通道及平臺按臨邊防護要求設置防護欄杆及擋腳板。

(3)腳手板橫鋪時,橫向水準杆中間增設縱向斜杆;腳手板順鋪時,接頭採用搭接,下面板壓住上面板。

(4)通道應設防滑條,間距不大於750px。

十二、卸料平臺

1、施工現場所用各種卸料平臺,必須單獨及閘做出設計並繪製施工圖紙。

2、卸料平臺的施工荷載一般可按砌築腳手架施工荷載3KN/m計算,當有特殊要求時,按要求進行設計。
卸料平臺應制作成定型化、工具化的結構,無論採用鋼絲繩吊拉或型鋼支承式,都應能簡單合理的與建築結構連接。

3、卸料平臺應自成受力系統,禁止與腳手架連接,防止給腳手架增加不利荷載,影響腳手架的穩定和平臺的安全使用。

4、卸料平臺應便於操作,腳手架鋪平綁牢,周圍設置防護欄杆及擋腳板並用密目網封嚴,平臺應在明顯處設置標誌牌,規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載。

附:腳手架搭設其他標準規範要求

1、腳手架負載不得超過270kg/m2,經驗收合格掛牌後方可使用,使用中應經常檢查與維護。負載超過270kg/m2,或形式特殊腳手架應進行設計。

2、鋼管立柱應設置金屬底座,對地質鬆軟基礎應墊木板或設掃地杆。

3、腳手架立杆應垂直,垂直偏斜不得超過高度的1/200,立杆間距不超過2米。

4、腳手架兩端、轉角處及每隔6-7根立柱應設尖刀撐與支杆,高度在7米以上無法設支杆時,豎向每隔4米,橫向每隔7米必須與建築物連接牢固。

5、腳手架外側、斜道、平臺設置1.05米防護欄。鋪設竹排或木板時,兩頭必須綁紮牢固,嚴禁不綁紮就投入使用。

6、在通道與扶梯處腳手架橫杆應加高加固,不能阻礙通道。

7、挑式腳手架一般橫杆步距1.2米,並要加設斜撐,斜撐與垂直面夾角不大於30°。

8、為了防止架子管受壓彎曲扣件從管頭滑落,各杆件相交伸出端頭均大於10釐米。

9、腳手架搭設地點如有電源線或電氣設備時,必須符合安全距離規定,搭設與拆除時採取停送電措施。

10、腳手架驗收時,應對所有部件進行外觀檢查,並實行驗收及掛牌使用制度。

11、腳手架搭設前,必須對架子管、扣件、竹排、鐵絲進行檢查,架子管嚴重彎曲,扣件嚴重腐蝕、裂紋,竹排腐爛的必須報廢,不得使用。

12、禁止將腳手架直接搭靠在樓板的木楞上及未經計算過補加荷重的結構部分上,或將腳手架和腳手板固定在建築不十分牢固的結構上(如欄杆、管子等)。

13、腳手板和腳手架相互間應連接牢固。腳手板的兩頭均應放在橫杆上,固定牢固。腳手板不准在跨度間有接頭。

14、腳手板和斜道板要滿鋪於架子的橫杆上。在斜道兩邊、斜道拐彎處和腳手架工作面的外側,應設1m高的欄杆,並在其下部加設450px高的護板。

15、腳手架應裝有牢固的梯子,以便工作人員上下和運送材料。用起重裝置起吊重物時,不准把起重裝置和腳手架的結構相連接。

16、搭設腳手架的工作領導人應對所搭的腳手架進行檢驗合格並出具書面證明後方准使用。檢修工作負責人每日應檢查所使用的腳手架和腳手板的狀況,如有缺陷,須立即整修。

17、嚴禁隨手用木桶、木箱、磚及其他建築材料搭臨時鋪板來代替正規腳手架。

18、腳手架上禁止亂拉電線。必須安裝臨時照明線路時,木竹腳手架應加絕緣子,金屬管腳手架應另設木橫擔。

19、安裝金屬管腳手架,禁止使用彎曲、壓扁或者有裂縫的管子,各個管子的接連部分要完整無損,以防傾倒或移動。

20、金屬管腳手架的立杆,必須垂直地穩放在墊板上,在安置墊板前要將地面夯實、整平。立杆應套上柱座,柱座系由支柱底板及焊接在底板上的管子製成。

21、金屬管腳手架的接頭,應用特製的鉸鏈相互搭接,這種鉸鏈適用於直角,也適用於銳角和鈍角(用於斜撐等)。連接各個構件間的鉸鏈螺栓必須擰緊。

22、腳手板必須固定在金屬管腳手架的橫樑上。

23、當移動腳手架時,腳手架上所有工作人員必須下來,上面有人工作的腳手架禁止移動。

以上關於外牆腳手架搭設規範

(4)連牆杆宜靠近主節點設置,距主節點不應大於300mm。

2、連牆杆必須與建築結構部位連接,以確保承載能力。

(1)連牆杆位置應在施工方案中確定,並繪製作法詳圖,不得在作業中隨意設置。嚴禁在腳手架使用期間拆除連牆杆。

(2)連牆杆與建築物連接作法可作成柔性連接或剛性連接。柔性連接可在牆體內預埋φ8鋼筋環,用雙股8號(φ4)鉛絲與架體拉接的同時增加支頂措施,限制腳手架裡外兩側變形。當腳手架搭設高度超過24m時,不准採用柔性連接。

(3)在搭設腳手架時,連牆杆應與其他杆件同步搭設;在拆除腳手架時,應在其他杆件拆到連牆杆高度時,最後拆除連牆杆。最後一道連牆杆拆除前,應先設置拋撐後,再拆連牆杆,以確保腳手架拆除過程中的穩定性。

四、杆件間距與剪刀撐

1、立杆、大橫杆、小橫杆等杆件間距應符合規範規定和施工方案要求。當遇門口等處需加大間距時,應按規範規定進行加固。

2、立杆是腳手架主要受力杆件,間距應均勻設置,不能加大間距,否則降低立杆承載能力;大橫杆步距的變化也直接影響腳手架承載能力,當步距由1.2m增加到1.8m時,臨界荷載下降27%。

3、剪刀撐是防止腳手架縱向變形的重要措施,合理設置剪刀撐還可以增強腳手架的整體剛度,提高腳手架承載能力12%以上。

(1)每組剪刀撐跨越立杆根數5~7根(>6m),斜杆與地面夾角在45°~60°之間。

(2)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均必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組剪刀撐,由底部至頂部隨腳手架的搭設連續設置;中間部分可間距不大於15m。

(3)高度在25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在外側立面必須沿長度和高度連續設置。

(4)剪刀撐斜杆應與立杆和伸出的小橫杆進行連接,底部斜杆的下端應置於墊板上。

(5)剪刀撐斜杆的接長,均採用搭接,搭接長度不小於0.5m,設置2個旋扣件。

4、橫向剪刀撐。腳手架搭設高度超過24m時,為增強腳手架橫向平面的剛度,可在腳手架拐角處及中間沿縱向每隔6跨,在橫向平面內加設斜杆,使之成為“之”字形或“十”字形。遇操作層時可臨時拆除,轉入其他層時應及時補設。

五、腳手板與防護欄杆

1、腳手板是施工人員的作業平臺,必須按照腳手架的寬度滿鋪,板與板之間緊靠。採用對接時,接頭處下設兩根小橫杆;採用搭接時,接槎應順重車方向;竹笆腳手板應按主竹筋垂直於大橫杆方向鋪設,且採用對接平鋪,四角應用φ1.2mm鍍鋅鋼絲固定在大橫杆上。

2、腳手板可採用竹、木、鋼腳手板,其材質應符合規範要求。竹腳手板應採用由毛竹或楠竹製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竹板必須是空釘牢固,無殘缺竹片的;木腳手板應是125px厚,非脆性木材(如樺木等)無腐朽、劈裂板;鋼腳手板用2mm厚板材衝壓製成,如有銹蝕、裂紋者不能使用。

3、凡腳手板伸出小橫杆以外大於500px的稱為探頭板。由於目前鋪鳳腳手板大多不與腳手架綁紮牢固,若遇探頭板有可能造成墜落事故,為此必須嚴禁探頭板出現。當操作層不需沿腳手架長度滿鋪腳手板時,可在端部採用護欄及立網將作業面限定,把探頭板封閉在作業面以外。

4、腳手困的外側應按規定設置密目安全網,安全網設置在外排立杆的裡面。密目網必須用合首要求的繫繩將網周邊每隔1125px(每個環扣間隔)系牢在腳手管上。

5、遇作業層時,還要在腳手架外側大橫杆與腳手板之間,按臨邊防護的要求設置防護攔杆和擋腳板,防止作業人員墜落和腳手板上物料滾落。

六、交底與驗收

1、腳手架搭設前,施工負責人應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結合施工現場作業條件和隊伍情況,做詳細的交底,並有專人指揮。

2、腳手架搭設完畢,應由施工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按照施工方案和規範分段進行逐項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後,方可投入使用。

3、檢驗標準:(應按照相應規範要求進行)

(1)鋼管立杆縱距偏差為±50mm。

(2)鋼管立杆垂直度偏差不大於1/100H,且不大於250px(H為總高度)。

(3)扣件緊固力矩為:40-50N.m,不大於65N.m。抽查安裝數量5%,扣件不合格數量不多於抽查數量的10%。

(4)扣件緊固程式直接影響腳手架的承載能力。試驗表明當扣件螺栓扭力矩為30N.m時,比40N.m時的腳手架承載能力下降20%。

4、對腳手架檢查驗收按規範規定進行,凡不符合規定的應立即進行整改,對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應按實測資料進行記錄,並由檢測人員簽字。

七、小橫杆設置

1、規範規定應該在立杆與大橫杆的交點處設置小橫杆,小橫杆應緊靠立杆用扣件與大橫杆扣牢。設置小橫杆的作用有三:一是承受腳手板傳來的荷載;二是增強腳手架橫向平面的剛度;三是約束雙排腳手架裡外兩排立杆的側向變形,與大橫杆組成一個剛性平面,縮小立杆的長細比,提高立杆的承載能力。當遇作業層時,應在兩立杆中間再增加一道小橫杆,以縮小腳手板的跨度,當作業層轉入其他層時,中間處小橫杆可以隨腳手板一同折除,但交點處小橫杆不應拆除。

2、雙排腳手架搭設的小橫杆,必須在小橫杆的兩端與裡外排大橫杆扣牢,否則雙排腳手架將變成兩片腳手架,不能共同工作,失去腳手架的整體性;當使用竹笆腳手板時,雙排腳手架的小橫杆兩端應固定在立杆上,大橫杆擱置在小橫杆上固定,大橫杆間距≤1000px 。

3、單排腳手架小橫杆的設置位置,與雙排腳手架相同。不能用於半磚牆、450px牆、輕質牆、土坯牆等穩定性差的牆體。小橫杆在牆上的擱置長度不應小於450px,小橫杆人牆過小一是影響支點強度,另外單排腳手架產生變形時,小橫杆容易撥出。

八、杆件搭接

1、木腳手架的立杆及大橫杆的接長應採用搭接方法,搭接長度不小於1.5m並應大於步距和跨距,防止受力後產生轉動。

2、鋼管腳手架的立杆及大橫杆的接長應採用對接方法。立杆若採用搭接,當受力時,因扣件的銷軸受剪,降低承載能力,試驗表明:對接扣件的承載能力比搭接大2倍以上;大橫杆採用對接可使小橫杆在同一水平面上,利於腳手架搭設;剪力撐由於受拉(壓),所以接長時應採用搭接,搭接長度不小於1250px,接頭處設置扣件不小於兩個。考慮腳手架的各杆件接頭處傳力性能差,所以接頭應交錯排列不得設置在一個平面內。

九、架體內封閉

1、腳手架鋪設腳手板一般應至少兩層,上層為作業層下層為防護層,當作業層腳手板發生問題而落人物時,下層有一層起防護作用。當作業層的腳手板下無防護層時,應儘量靠近作業層處掛一層平網作防護層,平網不應離作業層過遠,應防止墜落時平網與作業層之間小橫杆的傷害。

2、當作業層腳手板與建築物之間縫隙(≥375px)已構成落物、落人危險時,也應採取防護措施,不使落物對作業層以下發生傷害。

十、腳手架材質

1、木腳手架應採用質輕堅韌的剝皮杉杆或落葉松,不得使用質脆、腐朽及有枯節木材。立杆梢徑不小於175px,橫杆梢徑不小於200px。

2、鋼管材質一般應使用Q235(3號鋼)鋼材,外徑48mm(51mm)、壁厚3.5mm的焊接鋼管,小橫杆長度2.1~2.3m為宜,立杆、大橫杆的長度4~4.5m為宜(不超過6.5m),其重量控制在每根25Kg以內,便於操作。銹蝕、變形超過規定的禁止使用。

扣件由可鍛鑄鐵製成,當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為40~50N.m時,扣件本身所具有的抗滑、抗旋轉和抗拔能力均能滿足實際使用要求。

3、關於取消竹腳手架。

這次制訂檢查標準時取消了竹腳手架,因為原國家規程規定,作為腳手架的材質必須為4年生長期竹杆梢經不小於187.5px的竹材,而目前各地搭設腳手架的材質遠遠達不到這一要求,直接影響了腳手架的承載能力。另外,一些地區對竹腳手架的搭設高度也未進行嚴格控制(H≤2.5m),使搭設後的腳手架彎曲變形沒有安全保障。

4、腳手架搭設必須選用同一種材質,當不同材質混搭時,節點的傳力不合理,判定不合格腳手架,檢查表不得分。

十一、通道

1、各類人員上下腳手架必須在專門設置的人行通道(斜道)行走,不准攀爬腳手架,通道可附著在腳手架設置,也可靠近建築物獨立設置。

2、通道(斜道)構造要求:

(1)人行通道寬度不小於1m,坡度宜用1:3;運料斜道寬度不小於1.5m,坡度1:6。

(2)拐彎處應設平臺,通道及平臺按臨邊防護要求設置防護欄杆及擋腳板。

(3)腳手板橫鋪時,橫向水準杆中間增設縱向斜杆;腳手板順鋪時,接頭採用搭接,下面板壓住上面板。

(4)通道應設防滑條,間距不大於750px。

十二、卸料平臺

1、施工現場所用各種卸料平臺,必須單獨及閘做出設計並繪製施工圖紙。

2、卸料平臺的施工荷載一般可按砌築腳手架施工荷載3KN/m計算,當有特殊要求時,按要求進行設計。
卸料平臺應制作成定型化、工具化的結構,無論採用鋼絲繩吊拉或型鋼支承式,都應能簡單合理的與建築結構連接。

3、卸料平臺應自成受力系統,禁止與腳手架連接,防止給腳手架增加不利荷載,影響腳手架的穩定和平臺的安全使用。

4、卸料平臺應便於操作,腳手架鋪平綁牢,周圍設置防護欄杆及擋腳板並用密目網封嚴,平臺應在明顯處設置標誌牌,規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載。

附:腳手架搭設其他標準規範要求

1、腳手架負載不得超過270kg/m2,經驗收合格掛牌後方可使用,使用中應經常檢查與維護。負載超過270kg/m2,或形式特殊腳手架應進行設計。

2、鋼管立柱應設置金屬底座,對地質鬆軟基礎應墊木板或設掃地杆。

3、腳手架立杆應垂直,垂直偏斜不得超過高度的1/200,立杆間距不超過2米。

4、腳手架兩端、轉角處及每隔6-7根立柱應設尖刀撐與支杆,高度在7米以上無法設支杆時,豎向每隔4米,橫向每隔7米必須與建築物連接牢固。

5、腳手架外側、斜道、平臺設置1.05米防護欄。鋪設竹排或木板時,兩頭必須綁紮牢固,嚴禁不綁紮就投入使用。

6、在通道與扶梯處腳手架橫杆應加高加固,不能阻礙通道。

7、挑式腳手架一般橫杆步距1.2米,並要加設斜撐,斜撐與垂直面夾角不大於30°。

8、為了防止架子管受壓彎曲扣件從管頭滑落,各杆件相交伸出端頭均大於10釐米。

9、腳手架搭設地點如有電源線或電氣設備時,必須符合安全距離規定,搭設與拆除時採取停送電措施。

10、腳手架驗收時,應對所有部件進行外觀檢查,並實行驗收及掛牌使用制度。

11、腳手架搭設前,必須對架子管、扣件、竹排、鐵絲進行檢查,架子管嚴重彎曲,扣件嚴重腐蝕、裂紋,竹排腐爛的必須報廢,不得使用。

12、禁止將腳手架直接搭靠在樓板的木楞上及未經計算過補加荷重的結構部分上,或將腳手架和腳手板固定在建築不十分牢固的結構上(如欄杆、管子等)。

13、腳手板和腳手架相互間應連接牢固。腳手板的兩頭均應放在橫杆上,固定牢固。腳手板不准在跨度間有接頭。

14、腳手板和斜道板要滿鋪於架子的橫杆上。在斜道兩邊、斜道拐彎處和腳手架工作面的外側,應設1m高的欄杆,並在其下部加設450px高的護板。

15、腳手架應裝有牢固的梯子,以便工作人員上下和運送材料。用起重裝置起吊重物時,不准把起重裝置和腳手架的結構相連接。

16、搭設腳手架的工作領導人應對所搭的腳手架進行檢驗合格並出具書面證明後方准使用。檢修工作負責人每日應檢查所使用的腳手架和腳手板的狀況,如有缺陷,須立即整修。

17、嚴禁隨手用木桶、木箱、磚及其他建築材料搭臨時鋪板來代替正規腳手架。

18、腳手架上禁止亂拉電線。必須安裝臨時照明線路時,木竹腳手架應加絕緣子,金屬管腳手架應另設木橫擔。

19、安裝金屬管腳手架,禁止使用彎曲、壓扁或者有裂縫的管子,各個管子的接連部分要完整無損,以防傾倒或移動。

20、金屬管腳手架的立杆,必須垂直地穩放在墊板上,在安置墊板前要將地面夯實、整平。立杆應套上柱座,柱座系由支柱底板及焊接在底板上的管子製成。

21、金屬管腳手架的接頭,應用特製的鉸鏈相互搭接,這種鉸鏈適用於直角,也適用於銳角和鈍角(用於斜撐等)。連接各個構件間的鉸鏈螺栓必須擰緊。

22、腳手板必須固定在金屬管腳手架的橫樑上。

23、當移動腳手架時,腳手架上所有工作人員必須下來,上面有人工作的腳手架禁止移動。

以上關於外牆腳手架搭設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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