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我窩

【海運費用】海運的運費是如何計算的

海運費用是按照班輪運價表的規定計算,為壟斷性價格。不同的班輪公司或不同的輪船公司有不同的運價表,但它都是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積載係數,不同的性質和不同的價值結合不同的航線加以確定的。那麼海運費用是如何計算的呢?


1.班輪運價
(一)有關名詞:
1.基本費率(BASIC RATE),是指每一記費單位(如一運費噸)貨物收取的基本運費。基本費率有等級費率,貨種費率,從價費率,特殊費率和均一費率之分。班輪運費是由基本運費和附加費兩部分組成。
2.附加費(SURCHARGES):為了保持在一定時期內基本費率的穩定,又能正確反映出各港的各種貨物的航運成本,班輪公司在基本費率之外,又規定了各種費用。
主要有:
(1)燃油附加費(BUNKER SURCHARGE OR BUNKER ADJUSTMENT FACTOR--B.A.F.)。在燃油價格突然上漲時加收。
(2)貨幣貶值附加費(DEVALUATION SURCHARGE OR 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C.A.F.)。在貨幣貶值時,船方為實際收入不致減少,按基本運價的一定百分比加收的附加費。

(3)轉船附加費(TRANSHIPMENT SURCHARGE)。凡運往非基本港的貨物,需轉船運往目的港,船方收取的附加費,其中包括轉船費和二程運費。


(4)直航附加費(DIRECT ADDITIONAL)。當運往非基本港的貨物達到一定的貨量,船公司可安排直航該港而不轉船時所加收的附加費。
(5)超重附加費(HEAVY LIFT ADDITIONAL)超長附加費(LONG LENGTH ADDITIONAL)和超大附加費(SURCHARGE OF BULKY CARGO)。當一件貨物的毛重或長度或體積超過或達到運價本規定的數值時加收的附加費。
(6)港口附加費(PORT ADDITIONAL OR PORT SUECHARGE)。有些港口由於設備條件差或裝卸效率低,以及其他原因,船公司加收的附加費。
(7)港口擁擠附加費(PORT CONGESTION SURCHARGE)。有些港口由於擁擠,船舶停泊時間增加而加收的附加費。
(8)選港附加費(OPTIONAL SURCHARGE)。貨方托運時尚不能確定具體卸港,要求在預先提出的兩個或兩個以上港口中選擇一港卸貨,船方加收的附加費。
(9)變更卸貨港附加費(ALTERNATIONAL OF DESTINATION CHARGE)貨主要求改變貨物原來規定的港港,在有關當局(如海關)准許,船方又同意的情況下所加收的附加費。

(10)繞航附加費(DEVIATION SURCHARGE)。由於正常航道受阻不能通行,船舶必須繞道才能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時,船方所加收的附加費。


(二)運費計算標準(BASIS/UNIT FOR FREIGHT CALCULATION):通常有按貨物重量;按貨物尺碼或體積;按貨物重量或尺碼,選擇其中收取運費較高者計算運費;按貨物FOB價收取一定百分比作為費,稱為從價運費;按每件為一單位計收;由船貨雙方臨時議定價格收取運費,稱為議價。
(三)運費計算步驟:
(1)選擇相關的運價本;
(2)根據貨物名稱,在貨物分級表中查到運費計算標準(BASIS)和等級(CLASS);
(3)在等級費率表的基本費率部分,找到相應的航線,啟運港,目的港,按等級查到基本運價。
(四)再從附加費部分查出所有應收(付)的附加費項目和數額(或百分比)及貨幣種類;
(五)根據基本運價和附加費算出實際運價;

(六)運費=運價X運費噸


2.租船的運費計算:
程租合同中有的規定運費率,按貨物每單位重量或體積若干金額計算;有的規定整船包價(LUMPSUM FREIGHT)。費率的高低主要決定於租船市場的供求關係,但也與運輸距離,貨物種類,裝卸率,港口使用,裝卸費用劃分和傭金高低有關。合同中對運費按裝船重量(INTAKEN QUANTITY)或卸船重量(DELIVERED QUANTITY)計算,運費是預付或到付,均須訂明。特別要注意的是應付運費時間是指船東收到的日期,而不是租船人付出的日期。
裝卸費用的劃分法:
(1)船方負擔裝卸費(GROSS OR LINER OR BERTH TERMS)又稱“班輪條件”。
(2) 船方不負擔裝卸費(FREE IN AND OUT--FIO)採用這一條件時,還要明確理艙費和平艙費由誰負擔。一般都規定租船人負擔,即船方不負擔裝卸,理艙和平艙費條件(FREE IN AND OUT,STOWED,TRIMMED--F.I.O.S.T.)。
(3)船方管裝不管卸(FREE OUT--F.O.)條件。

(4)船方管卸不管裝(FREE IN--F.I.)條件。


3.包箱費率(BOX RATE):這種費率以每個集裝箱為計費單位,常用於集裝箱交貨的情況,即CFS-CY或CY-CY條款,常見的包箱費率有以下三種表現形式:
(1)FAK 包箱費率(FREIGHT FOR ALL KINDS)--即對每一集裝箱不細分箱內貨類,不計貨量(在重要限額之內)統一收取的運價。
(2)FCS 包箱費率(FREIGHT FOR CLASS)--按不同貨物等級制定的包箱費率,集裝箱普通貨物的等級劃分與雜貨運輸分法一樣,仍是1-20級,但是集裝箱貨物的費率差級大大小於雜貨費率級差,一般低級的集裝箱收費高於傳統運輸,高價貨集裝箱低於傳統運輸;同一等級的貨物,重貨集裝箱運價高於體積貨運價。可見,船公司鼓勵人們把高價貨和體積貨裝箱運輸。在這種費率下,拼箱貨運費計算與傳統運輸一樣,根據貨物名稱查得等級,計算標準,然後去套相應的費率,乘以運費噸,即得運費。

(3)FCB 包箱費率(FREIGHT FOR CLASS 或BASIS)--這是按不同貨物等級或貨類以及計算標準制訂的費率。


4.集裝箱海運運費
目前,集裝箱貨物海上運價體系較內陸運價成熟。基本上分為兩個大類,一類是襲用件雜貨運費計算方法,即以每運費噸為單位(俗稱散貨價),另一類是以每個集裝箱為計費單位(俗稱包箱價)。
5.件雜貨基本費率加附加費:
(1)基本費率--參照傳統件雜貨運價,以運費噸為計算單位,多數航線上採用等級費率。

(2)附加費--除傳統雜貨所收的常規附加費外,還要加收一些與集裝箱貨物運輸有關的附加費。


6.空運運費的計算
(一)計費重量:航空公司規定,在貨物體積小,重量大時,按實際重量計算;在貨物體積大,重量小時,按體積計算。在集中托運時,一批貨物由幾件不同的貨物組成,有輕泡貨也有重貨。其計費重量則採用整批貨物的總毛重或總的體積重量,按兩者之中較高的一個計算。
(二)航空公司運價和費用的種類
1.運價(RATES):承運人為運輸貨物對規定的重量單位(或體積)收取的費用稱為運價。運價指機場與機場間的(AIRPORT TO AIRPORT)空中費用,不包括承運人,代理人或機場收取的其他費用。
2.運費(TRANSPORTATION CHARGES):根據適用運價計得的發貨人或收貨人應當支付的每批貨物的運輸費用稱為運費。

3.航空公司按國際航空運輸協會所制定的三個區劃費率收取國際航空運費。一區主要指南北美洲,格陵蘭等;二區主要指歐洲,非洲,伊朗等;三區主要指亞洲,澳大利亞。


4.主要的航空貨物運價有四類:(1)一般貨物運價(GENERAL CARGO RATE“GCR”);(2)特種貨物運價或指定商品運價(SPECIAL CARGO RATE;SPECIFIC COMMODITY RATE“SCR”);(3)貨物的等級運價(CLASS RATE“CCR”);(4)集裝箱貨物運價(UNITIZED CONSIGNMENTS RATE“UCR”)
(三)起碼運費:是航空公司辦理一批貨物所能接受的最低運費,不論貨物的重量或體積大小,在兩點之間運輸一批貨物應收取的最低金額。不同地區有不同的起碼運費。
(四)有關運價的其他規定:各種不同的航空運價和費用都有下列共同點:1.運價是指從一機場到另一機場。而且只適用于單一方向。2.不包括其他額外費用。如提貨,報關,接交和倉儲費用等。3.運價通常使用當地貨幣公佈。4.運價一般以公斤或磅為計算單位。5.航空運單中的運價是按出具運單之日所適用的運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