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家居生活 » 新房入住

傢俱買賣合同應標示專有名詞 方便後期維權

因價格便宜、樣式新穎, 板式傢俱一直頗受消費者喜愛;但是在過去的2015年由於板式傢俱屢爆不合格問題, 加之媒體的大肆宣傳, 導致一些地區的板式傢俱出現了“無人問津”的現象, 一些傳統板式傢俱公司也轉型實木傢俱。

那麼, 這是否意味著板式傢俱的市場地位已然一落千丈?為此, 對曲美傢俱、新芙蓉等傢俱賣場進行了走訪。

板式傢俱受限於環保因素價格優勢仍較明顯, 根據《木傢俱通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 木傢俱按照產品構成的主要材料分類, 大致可分為實木類傢俱、人造板類傢俱和綜合類木傢俱。 其中, 綜合類木傢俱是指基材採用實木、人造板等多種材料混合製作的傢俱。

在板式傢俱的生產過程中, 廠家會使用乳膠等粘合劑, 由此而產生的甲醛污染也成為消費者普遍擔心的問題。 “低端板式傢俱可能會存在類似甲醛的問題。 ”曲美傢俱賣場導購員石小姐告訴。

當詢問工作人員板式傢俱的市場行情後, 對方表示, “板式傢俱賣的相對還是好些, 畢竟價格比較優惠, 不過也有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在諮詢實木傢俱。 ”

在新芙蓉家居建材廣場香港恒信家私門店內, 導購員小賀也給出了相同的觀點。

“相對來講, 我們的實木傢俱比板式傢俱貴多了, 顧客也基本都是諮詢板式傢俱。 ”

板木、實木傢俱傻傻分不清楚

消費者要練就“火眼金睛”

“到底這是實木的還是板木的傢俱?”有過選購傢俱的消費者大概都有這樣的感觸。 尤其在導購員進行傢俱知識“科普”過後,

消費者也常常會陷入迷茫當中。

事實上, 在新版《木傢俱通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出臺之後, 部分導購員宣稱的“板木結合型傢俱屬於實木傢俱”的說法並不準確。

業內專家表示, 消費者需要通過詳細填寫傢俱合同來維護自身的權益。 “對於購買實木類傢俱的消費者來說, 在填寫買賣合同時應該標示清楚, 最重要的是寫法律法規中的專用名詞。 ”讓銷售商寫明自己購買的是哪一類的傢俱, 如“全實木傢俱”或者“實木貼面傢俱”等, 不要把“全實木傢俱”寫成“純實木傢俱”, “綜合類木傢俱”寫成“板木結合傢俱”等, 以免給後期維權帶來不便。

在現實生活中, 很多消費者會面臨銷售商們的“混淆概念”, 比如將“實木貼面傢俱”說成是“實木傢俱”, 將“實木板材類”傢俱說成是“實木鋸材類傢俱”, 甚至有的商家會將“人造板貼面傢俱”、“綜合類木傢俱”說成是“實木傢俱”。 這樣一來, 很有可能造成消費者高價買了便宜貨。

 相關用戶問答
下一頁
推薦給朋友吧!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