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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療保健五大誤區你知多少

想來想去, 有關食療的事情, 有幾個可怕的誤區蒙住了人們的眼睛。 如果不把這些根本的誤區弄清楚, 恐怕以後再有大師們出山, 還會有無數的人為“食療”而付出代價。

誤區一:藥食同源, 所以食物都可以治病。

食物、保健品和藥物的根本區別, 就在於它們的“效力”不一樣。

食物性質平和, 其中含藥性成分少, 這樣才可以作為食物日常食用。 如果一種食品吃幾天就讓人感覺明顯變化, 這種東西能成年累月吃嗎?敢隨便多吃嗎?事實上, 越是“效用”明顯的食物, 越是要小心對待, 不能過量, 不能吃錯了體質。 而米、面、青菜、蘋果這樣的食品人人都能吃, 正是因為它們性質平和, 沒有那麼強的“生理調節”作用。 所謂飲食養生改善體質, 通常都是長期食用才會明顯見效, 而很少是三天兩天就有明顯效果。

保健品往往是食物中各種營養成分和藥性成分的濃縮產品,

它改變人體功能的“效力”就會強一些, 而且不能受到其他食物成分的制約。 如果用對了, 固然有利於健康, 但一旦用錯了, 也可能“跑偏”而帶來副作用。 比如說, 豆腐含大豆異黃酮, 但它男女老少皆宜, 大豆異黃酮膠囊就不一樣了, 孩子和男人絕對不能隨便吃, 即便中老年婦女也不是人人適合。

藥品則效用更強, 改變人體代謝的能力更強, 而且它們的意義就在於短期見效。 吃一周兩周都不見效, 它就失去了存在的價值。 所以, 吃錯藥、吃錯劑量都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誤區二:只要是食療就安全無毒。

很多人熱衷於“食療”的原因, 就是因為覺得食物安全, 心理上好接受。 其實, 那些所謂“藥食兩用”的食物之所以有治療效果, 正是因為其中含有較多的藥效成分。 無論是食物還是藥物, 只要其中的藥效成分多到一定水準, 就有毒性。 這就是毒理學的基本原則:劑量決定毒性。

食物在正常量的時候是安全的, 但吃得足夠多, 其中的藥效成分達到一定水準, 就變成了藥物。 比如說, 每天喝2兩綠豆煮的湯屬於正常食物;但喝3斤綠豆煮的水,

就變成了藥物。 因為是正常濃度的15倍。 又比如說, 煙酸和煙醯胺本來是一種B族維生素, 正常每天吃十幾個毫克, 但如果作為控制血脂的治療藥物, 就是論幾克來吃的, 數量是膳食正常量的幾十倍。 這時候它就有明顯的副作用了。 即便是水, 喝得足夠多都會導致死亡, 更不要說生茄子中還有茄堿這種毒素, 就是土豆發芽時產生的毒素, 生茄子吃的量大了之後, 就和吃發芽土豆一樣危險。

所以說, 只要是食療就安全無毒的說法, 並不能夠成立。

誤區三:什麼人都可以用同樣的食療方子。

很多自封的專家都喜歡冒充中醫, 大談傳統養生和食療。 其實, 真正的中醫都是要辨別體質之後才下藥的, 而且藥物配伍也要非常仔細地調勻寒熱, 而絕不可能像“大師”們那樣給所有的人都開一類方子。 僅就這一點, 已經足以判斷他們不是有資質的中醫。

從營養學角度來說, 也是要辨別不同人的生理狀況和營養狀況, 按照每個人的個體情況來安排食譜。 有些人應少吃紅肉,有些人則適宜多吃紅肉。有些人適宜多吃燕麥,有些人則不適宜多吃。如果一個營養師給什麼人都推薦同樣的食譜,那只能說,他不是個合格的營養師。

有些人應少吃紅肉,有些人則適宜多吃紅肉。有些人適宜多吃燕麥,有些人則不適宜多吃。如果一個營養師給什麼人都推薦同樣的食譜,那只能說,他不是個合格的營養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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