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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是什麼意思

我們買房子的時候總聽說期房, 期房的價格相對也比較便宜, 期房想對來說風險也更多, 下面我們就來一起瞭解一下期房購買的相關知識。

期房是什麼意思

簡單地概括說, 期房就是指開發商在建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 但是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後, 是可以將這些房屋進行預售給消費者的。 一般期房價格相對較低, 挑選餘地大。 消費者在交款時需要簽訂預售合同。

購買期房的風險

(1)根據圖紙買房購房者看到的大多是戶型的平面圖、整個樓盤的效果圖而不是實物, 許多開發商將戶型平面圖做的簡單而模糊, 使得有關面積、戶型、裝修標準難以準確進行判斷;而樓盤的效果圖則渲染得十分精美會造成對消費者的誤導。 如果在交房後與開發商宣傳的差距較大則會造成損失。

(2)對於開發商的情況難以把握。 如果開發商在建設過程中因為資金不足使工程停頓;或因技術實力不足造成建設品質的降低;以及在建設過程中擅自變更原來的設計或承諾尤其是對社區的配套設施和環境綠化的變更等情況,

這些都會給消費者造成巨大的損失。

(3)市場的行情和價格難以預測。 在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合同並付款後, 因為市場因素的作用, 房價會產生波動。 如果漲價則購房者受益;如果跌價則購房者會遭到損失。

購房期房注意事項

1、認真查驗相關檔

查驗開發商的開發經營資格是否合法;查驗開發建設的手續是否合法。 開發項目必須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查驗開發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並核實自己擬購買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上所載的房屋棟號範圍內。

2、注意定金條款

購房者在購買期房時, 一般要向開發商交付定金。 《擔保法》規定, 雙方約定的定金數額不能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 定金合同以實際交付之時成立,

雖然已訂立了定金條款, 但購房者在交付定金前要充分瞭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 因為一旦交付定金之後, 定金合同生效, 屆時若購房者履行不能, 要承擔定金罰沒的風險。

3、區分定金和預付款

預付款也是預先支付, 但是它的性質與定金完全不同, 預付款是總房款中的一部分, 而定金是擔保購房合同能夠順利進行的一種擔保形式。 如果購房者在買房時預先支付的是預付款, 就不能適用定金罰則。

4、注意購房合同中的面積

期房最大的特點就是在預售合同簽訂之時, 房屋所有權並未現實存在, 有關房屋狀況只能體現在圖紙上, 使得按圖紙預測的建築面積和竣工後現場實測的建築面積常有誤差;而預售面積的價格往往是按圖紙預測的建築面積來計算的。

在此, 購房者最好能與開發商協商, 儘量在購房合同中約定房屋的套內面積。

5、注意購房合同中不可抗力條款

根據法律規定,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 不承擔民事責任。 因此, 一旦延期交房, 開發商多以“不可抗力”為由推卸責任。 為防止這方面的損失, 購房者在簽約時, 一定要對涉及不可抗力等有關免責的條款給予高度重視。 一般來說, 購房合同示範文本中會約定不可抗力是延期交房的免責條款。

6、對開發商產權證辦理義務的約定

在期房糾紛中, 很多糾紛產生於房屋產權證發放期限的問題。 一般情況下開發商解釋產權證的發放進度為何一再拖延時, 常用的藉口是有關部門不給辦理。但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登記機關對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的,登記機關應在受理登記之日起兩個月內核准登記並頒發房屋產權證。

常用的藉口是有關部門不給辦理。但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登記機關對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的,登記機關應在受理登記之日起兩個月內核准登記並頒發房屋產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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