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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收樓注意事項有哪些 如何避開收樓陷阱

作為新業主, 可能沒有想過, 新房收樓需要注意的問題很多, 需要特別留神, 否則很容易掉進收樓陷阱之中, 導致應有的權利得不到有效的維護。 那麼, 新房收樓注意事項有哪些?如何避開收樓陷阱?

據業內人士介紹, 新房收樓時會遇到不少的陷阱, 需要業主在充分準備的情況下見招拆招。

陷阱一:收樓時限

發展商約定的收樓時限一般在收樓通知書寄出30天內, 按有關規定, 如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 則一般視為發展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 買家應從通知單的最後期限之日起承擔所有購房風險責任及稅費。

對策:購房者在購房時切記要寫清楚郵寄地址。 如合同約定的收樓期恰遇上購房者有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到場的, 可以書面形式委託親友、律師幫忙, 也可及時與發展商聯繫,

商議另行約定時間, 並有書面形式確認。

陷阱二:證件不齊

交樓須“三書一證一表”齊全, 特別是《建築工程品質認定書》與《房地產開發建設專案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

對策:如證件不齊, 購房人可選擇不收樓;如果確實被要求收, 也要在相關檔, 如《住戶驗房交接表》、《驗房記錄表》等相關檔中寫明“未見《XXXX表》”等字樣並妥善保留好相關檔副本。

陷阱三:先簽檔後驗樓

商家不按程式採取先交錢填表、簽檔, 再驗樓的伎倆, 目的是讓消費者先簽了收樓認可書再驗樓, 等發現問題時購房者後悔已不及, 而商家的主動性更大責任更小。

對策:針對這種陷阱, 購房者在定合同時就應該將先驗房再收樓作為附加條款寫在合同裡。

如當初合同未有約定, 則可採取變通方法, 在每份檔中注明“房內情況未看”或“屋內情況未明”、或“未驗房”等字樣, 驗房時如出現什麼情況, 也可靈活處理。

陷阱四:灰塵滿積

如在地板、窗臺等等地方發現層土, 極有可能是裂縫呀、漏水漬呀、磚面不齊呀等等問題就全在這土底下。

對策:掃去土或往地面沖水, 一方面可沖去泥層, 看清地板品質, 另一方面也可測測地板的水準狀態及排水狀況。

陷阱五:大事化小

無論你在驗房時發現了什麼問題, 陪同驗房的人員第一句話總會說:“這沒什麼, 小問題啦, 我們到時讓人整一整就可以了。 ”

對策:必須堅持原則, 只要發現問題, 不管大小, 都要在相關檔與表格中記錄下來, 並寫清自己的意見,

再與發展商交涉。

陷阱六:巧立名目的收費

雖然物價局已對入住費的相關費用有明文規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也對發展商樣板間及附送物品等有較明確行文, 但發展商往往在簽合同時對購房者大加承諾, 而到收樓入住時又巧立名目亂收費用。

對策:訂合同時最好請律師幫你逐個分析各項收費條款。 另外, 收樓時也要不怕麻煩, 與發展商據理力爭, 不該交的錢堅決不交, 必要時可向物價局、房管局投訴, 向新聞媒體爆光, 更好保護自身利益。

新房收樓其實真是有不少的學問在內, 同時也是與不良開發商鬥智鬥勇的一個過程。 作為業主, 一定要懂得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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