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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每年都交嗎

一般來說房產稅是指針對房屋的所有人所徵收的一種稅務, 很多人對房產稅可能還存有很多的疑問, 像是什麼是房產稅呢?房產稅徵收範圍是什麼?房產稅每年都要交嗎?

什麼是房產稅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對象, 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房產稅屬於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 徵稅的對象只是房屋, 範圍主要限於帶有經營性質的房屋。 對於自己用的則按房產計稅餘值來徵收, 而對於出租房屋則按租金收入來徵稅。

每年要交多少房產稅

今年3月1日, 施行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會對你兜裡的錢有多大影響?網上有傳言稱, 未來10年, 房子將是最不值錢的東西, 因為隨之而來的房產稅內容會是——

對擁有兩套住宅的家庭, 人均建築面積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 視為奢侈型住宅消費, 每年按市場評估價徵收1%到3%的房產稅,

且沒有減除額;

家庭第三套住房, 每年徵收4%到5%的房產稅, 且沒有減除額;

家庭第四套住房及以上住宅, 每年徵收10%的房產稅, 且沒有減除額;

取消原《房產稅暫行條例》有關個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12%交房產稅的規定;

所有商業房產, 每年按租金收入的12%交房產稅;

家庭僅有的一套住宅, 免征房產稅。

目前商業房產的房產稅確實是按照租金的12%來徵收。 正因如此, 消息一經網路傳播, 就有人信以為真, 覺得房產稅真會有那麼高, 連邦哥也不得不得不佩服造謠者的能力——假消息裡混含真內容, 怎能不讓人信以為真?

可是, 再高模擬的謠言, 也改變不了謠言的事實。 Why?原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多次透露過房地產稅改革的初衷,

是調節貧富差距, 而不是調控房價, 並且第二套房應從輕徵收。 按照這個目的, 上述徵稅的規定顯然不符合房地產稅改的初衷, 在實際中也缺乏操作的可行性。

房產稅是每年都交嗎

房產稅是對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房產,

按照房產價格和租金收入向房產所有人或經營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因此, 房產稅的納稅人就是在徵稅範圍內的房屋產權所有人。 此外, 還有以下幾種特殊情況:

(1)產權屬國家所有的, 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定, 在帳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 凡按會計制度規定在帳簿中記載有房屋原價的, 應以房屋原價按規定減除一定比例後的房產余值計征房產稅;沒有記載房屋原價的, 按照上述原則, 並參照同類房屋, 確定房產原值, 按規定計征房產稅。

(2)產權出典的, 由承典人納稅;

(3)產權未確定或租典糾紛未解決的, 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納稅;

(4)納稅人無租使用其他單位的房產的,

由使用人代為繳納房產稅。

房產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

(1)納稅人新建、擴建、翻建的房屋, 從建成驗收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未經驗收使用的, 從使用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建的房屋, 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徵收房產稅。

(3)納稅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 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日的次月起徵收房產稅。 對於納稅人在辦理驗收手續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 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

(4)購置新建商品房, 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5)購置存量房, 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 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6)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 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房產稅實行按年徵收,分期繳納。

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房產稅實行按年徵收,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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